POI RF Larold
偶尔出没

© 木言
Powered by LOFTER

【Larold】徒劳

CP: Lambert/Finch,涉及RF

警告: Reese设定已经去世

希望能食用愉快

=====================================

John Reese的葬礼是在八月初,纽约最热的时候,太阳照在棺木上亮得让人睁不开眼。Finch致告别词时右手在发抖,一张纸被捏得皱巴巴的,褶皱上都是被汗浸出来的棕色。他为Reese准备了白玫瑰,但在这种天气里被晒到脱水,蔫蔫地伏在棺盖上。

“我们会永远怀念他。”

Lambert来得有点迟,到墓地时只听到了Finch最后的一句话。他站在不远处的一棵松树下面看着参加葬礼的人走上去献花,戴眼镜的小个子男人在最后一锹土盖上时抖了抖。Lambert后背出了一层汗,他把西装外套脱下来搭在手上,穿着白衬衫走上前去和Finch说话。

“我很遗憾,Finch教授。”Lambert说。

“谢谢。”Finch扯出一个勉强但礼貌的微笑。

他们的手心都出了汗,握手的时候黏乎乎的粘在一起。

晚上的时候Lambert去酒吧叫了杯啤酒,坐在吧台上盯着泡沫发呆。Martin在五分钟后踩着高跟鞋咚咚咚地过来坐在他旁边。

“来真的吗,白衬衫黑西装?”Martin挑挑眉毛不屑地戳着Lambert的胳膊。

“葬礼还能穿什么。”Lambert不自在地摸着袖扣。

“别装了。你要么就冲进那个老基佬家跟他说明白,要么就找个鲜嫩点的凑合。John Reese都死了,你还顾忌什么?”Martin故意把话说得难听,她就是见不惯Lambert这种藏着掖着的态度,更何况他这样已经很多年了。

“我应该把这杯啤酒直接浇到你头上去。”Lambert把玻璃杯磕在吧台上转身离开。

Finch的朋友不多,还在世的更少。那天葬礼来的大多是警局的警察们,都是敬佩Reese的能力和为人。葬礼后他很少出门,除了去学校教课外都在家里摆弄电脑,或者放音乐翻一翻书。Fusco来过两次,虽然认识多年,但退休的胖警探和他没什么太多共同话题,都是简单聊两句之后就告别。

家里的东西Finch都没有动过,和Reese的合照还全部摆在原来的位置。盥洗间里牙刷还是两支放在同一个杯子里,毛巾也是两条挂在钛合金的晾干上。书柜里一半是文学和哲学另一半是战争亲历和枪支保养,咖啡机里的豆子都还是Reese去世前换上的,现在已经薄薄出了一层油,不新鲜了。

Lambert捧着一袋水果敲门的时候Finch的一本书刚翻了一页,小个子男人打开门看到是不常来往的邻居后愣了一下。

Lambert是三年前搬到这个街区的,Reese不知怎么总对这位温和有礼的邻居有点儿意见,不是嫌弃他的口音就是嫌弃他的爱好。Finch倒是没什么,他欣赏所有品味良好的人,何况从几次简单的交流中他发现自己和Lambert有些共同的爱好。但他们也只是两家相处不错的邻居,仅此而已。

但是只有Lambert知道成为邻居这件事不是偶然,纽约这么大,遇见过一次后再遇见就大多都是有意为之。此时他拎了几个橙子,穿着黑白配色的西装敲开Finch的门,觉得自己像个滑稽可悲但又必须和别人接触的推销员——只不过他推销的不是商品。

“我希望没有过于唐突,Finch教授。”Lambert说,注意到玄关摆着一双拖鞋,显然是被人穿旧了的。

“没有,”Finch顿了顿,“有人能一起聊天也不错。”

Finch泡了红茶,装着冷牛奶的奶盅放在一旁:“没有方糖了,我最近都没有去超市。”

“没去超市”的原因他没说出来,但谁都知道。

“我很遗憾。”Lambert又说了一遍。

“年轻时总觉得死亡遥不可及,但现在我对它比对大多数人类都要熟悉。”Finch摇摇头,大概是冷气开得足,他觉得膝盖很冷。

“的确,”Lambert说,“但是向前看还是有路的。”

“向前看就是尽头了,Lambert先生.”

Lambert沉默。

“我好像把气氛弄得沉闷了,”Finch转移了话题,“我记得你总是穿着三件套的?”

“天气太热了,所以没有穿马甲。”Lambert好像被人发现什么秘密一样,血都开始往头上涌。

“你也很适合穿黑白色。”Finch没在意地点头。

“我明天再来,打扰了。”Lambert抓住了话里的那个“也”,手脚都有点凉。

出了门后Lambert去街角的便利店买了一包烟,点燃一支后迫不及待地吸了一口。烟在肺里转了一圈又被狠狠地吐出来,Lambert在垃圾箱上碾熄了它扔到桶里。

不远的街上有家酒吧,连外墙都被漆成深蓝色。Lambert扯松了领带走进去就被围住,那些看不清脸的小伙子粘上来用下身顶他的胯。

“唔。”Lambert皱眉哼了一声,口腔里还有刚刚的烟味。

他和一个看上去不错的进了卫生间,男孩儿很年轻,最多不超过二十五岁,戴着眼镜,玻璃片后面是蓝色的眼睛。Lambert在他解开自己裤带低下头去时推开了他,掏出钱包拿了两张钱塞进男孩儿手心里,被狠狠吐了口唾沫。

“疯了。”他趴在洗手台上用水淋自己的脸。

第二天他依旧去了Finch那里,还是黑白的配色,他的衣柜里现在都是这些,别的颜色都被压在不常用的角落里。第三天的时候他大着胆子没系领带,第四天他把衬衫最上面的扣子解开两颗。

Finch的客厅里依旧全是和Reese的合照,厨房里的咖啡豆依旧没换过,玄关的拖鞋依旧摆在那里。

“Lambert,”Finch有一天送他离开时叫住他,眼神通透,“我的前面就是尽头,不会再有别的路了。”

Lambert那天晚上睡得很沉,他梦见第一次见到Finch的情景。他刚在西区一家破落的剧院里演完一场独唱,那家剧院几乎要破产,那场演出没有海报、没有节目单,观众都是交了钱放进来,连演员是谁都不清楚。因为要节省用电,剧院后门的门灯都是关着的。

Lambert卸完妆从后门出来时发现有人等在那里,看见他后说:

“您好,我叫Harold Finch,是一名游客。虽然有点冒昧,但您的声音点亮了我的伦敦之行。”

END.

什么时候能写个HE的Larold我做梦都要笑醒了....

如果记不起来的话....Lambert就是第五季那个被大锤一枪打死了的小撒特工...【说着都好心酸

评论 ( 22 )
热度 ( 63 )
  1. 共1人收藏了此文字
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