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I RF Larold
偶尔出没

© 木言
Powered by LOFTER

【POI】The Library Chapter3

3

Finch每天的生活概括起来就是一张极为简单的日程表:早晨带着煎绿茶和甜甜圈打开书店的门,简单地打扫,核对前一天的账目,向顾客推荐有趣的书籍,傍晚时候关上店门,穿过马路回到公寓。

规律且安静,除了——

“Finchy!!你终于回来啦!”

好吧,除了他那个聒噪并且忘性极大的舍友Tao。

而此时的Tao一边怪叫着扑向刚打开公寓门的Finch一边说:“Finchy你妹妹刚刚打电话来让你回来回电话给她好像是关于她生日的事情!”长长一段话说出来气都不喘是Tao的独特技能。

不着痕迹地闪过扑上来的Tao,Finch走进客厅拿起电话拨给自己的妹妹。

“Shaw。”

“Finch,明天的生日我想去Fusco家过。”电话那头的Shaw声音有些含糊不清,好像在嚼着什么东西。

“只要Fusco警探同意的话我当然没有意见。另外说话的时候不要用力咀嚼肉制品,Shaw,可能会呛到。”

“他当然同意,他跟我打赌输了,这是他欠我的。在他家过生日我们还不用洗盘子,”Shaw依然没有停下咀嚼的动作,“而且不用担心邻居因为我们发出的噪声而报警,因为他就是警察,哈哈哈。”

“我向警探致以最深的同情,并且我就不问你们的赌约是什么了。”电话这头的小个子男人默默皱了皱眉。

“对了,Finch”,那头Shaw的声音突然有些犹豫起来,“我还邀请了Root,你不会介意吧,那天在书店她不是故意要弄坏你那本初版书的。”

“没关系,我很期待见到Miss Groves小姐。”

“那我们明天见。”电话被干脆利落地挂断。

“Finchy!你什么时候能买一部手机呢你难道平时不用跟别人联系吗你又不是活在上个世纪每次打公寓的固定电话都找不到你别人也会很困扰的!”Finch刚搁下电话,Tao不带喘气的声音就立刻从房间里传来。

“我并不觉得没有手机有什么不便,并且平时除了Shaw没什么人会联系我。”Finch认为手机太让人分心,并且你不知道什么时候里面的东西会被泄露出去,或是被偷走。

“说起来的确很少看见别人联系你……”Tao端着泡面桶走出房间,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整个人都僵在那里,“哦天呐前几天真的有一个男人打电话来找你了声音还很好听我本来想告诉你的可是那天晚上和网友组队打游戏忘记了!”

“Tao,再等几天你就永远都不用告诉我了。那位先生有说自己是谁吗?”Finch有些头疼地问,努力让自己再一次适应这位舍友的大条以及对食物极其糟糕的品味,毕竟他从来都不会碰“泡面”这种吃完后味道可以在房间里保持一周的食物。

“好像说自己叫John Rooney。”

“John Rooney?John Reese? Mr Reese?”Finch聪明的大脑反应了两秒之后得出了这么一个答案,但是他是怎么知道自己公寓的电话的?

“他说自己住在冠冕酒店*而且留了号码让你回来的时候打给他天呐我记得我把号码记在一个什么地方了!”

看着在客厅里翻箱倒柜的Tao,Finch有点焦虑。Reese主动打电话来而自己却隔了这么多天没有回电(虽然不是出于他本意),不知道这位大明星到底会怎么想。或者也许他已经不记得自己打过电话给Finch?

在见到Reese之前的Finch和那天之后的Finch并没有什么差别,只不过在新的一期《纽约客》运到店里时会想起他打翻绿茶时的样子,在巴士开过街道时会多花一倍时间研究巴士广告上他的表情,在回到公寓时会眼花觉得一个穿白色背心的男人正在笑着走下来。

看,并没有什么太大差别,除了这些。

“啊我找到了我就记得我写在这里了!Finchy!是这个号码!”Tao成功地从一个空了的披萨盒子上找到了数天前潦草记下的号码,激动地挥舞着。

拨下那几个数字的时候Finch发现自己的手有点抖,他深呼吸,然后听见听筒里传来低柔的声音,像对着耳朵吹气的那种,“你好。”

“Mr Reese,我很抱歉这么多天后才给你回电话因为我今天才知道你有打电话来。”Finch一气呵成地把问候和解释都说完,不带喘气的方式有点像Tao。

“隔了三天,Finch,不过我想大概是你的室友忘记告诉你我有打来电话?无意诋毁,不过我听他说话的方式觉得他可能有点迷糊。”Reese没有半点生气的样子,Finch甚至觉得他能听出男人语气里的笑意,这让他松了一口气。

“Tao是有点健忘,我很抱歉Mr Reese。”Finch再次道歉,惊异于Reese敏锐感觉的同时对他的印象又良好了几分。

“上次在书店你说‘纽约的确是值得一游的地方’,所以我打电话来想问问你有没有时间带我在纽约走一走?另外方便的话请带一期最新的《纽约客》好吗?我会记得付钱的。”电话这头的高个子明星笑得眉眼温柔,用最真诚的语气说出这个糟糕的借口。

你只是想见他,和他聊聊天罢了。心里有个声音提醒他。

“好,好的Mr Reese,我会记得带杂志去的。”Finch握着电话,有些开心地接受了“导游”和“送货上门书店老板”这两项工作。

“明天下午四点之后我有时间,我在冠冕酒店3024号房间,”Reese顿了顿,“你走错了我可就联系不上你啦Harold,为什么不用手机呢?你不知道打听你公寓的号码还挺费劲的,我给你家门前的水果店老板签了十张照片,还被他搂住合了影。”

“冠冕酒店3024号房间,我知道了Mr Reese,明天见。”Finch避重就轻地重复了房间号码。

也许自己真的要买一部手机了,挂掉电话的时候Finch慎重地想。

—TBC—

*冠冕酒店:S2E15中宅总买下的酒店,Coronet Hotel.


评论 ( 2 )
热度 ( 41 )
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