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I RF Larold
偶尔出没

© 木言
Powered by LOFTER

【POI】 The Library Chapter1+2

诺丁山梗 AU

CP:RFR

Rating:PG

Warning:无

1

今天是个极晴朗的天气,没有半丝云遮挡铺洒而下的阳光。纽约某条喧闹的街道被这样的光线照得无比通透,从街头的绿茶摊到街尾的甜甜圈店都跟着闪闪发光起来。

Harold Finch像往常一样,捧着街头的煎绿茶和街尾的甜甜圈,一瘸一拐但气定神闲地来到自己的书店门前,打开锁慢慢踱进去,阳光携着绿茶的香气涌进房间里,新的一天开始了。

在仔细擦拭了收银台后,Finch在扶手椅上找到一个舒服的姿势坐下。店外街道上的叫卖、顾客不依不挠的砍价、汽车碾过砖石路面的脆响,都给他一种莫名的安全感,让他偶尔会冒出“大隐隐于市”的错觉。就像他的书店一样,被众多引人注目的商店夹在中间,木质的店铺招牌像店主本人一样不起眼,上面的“The Library”几个字被磨得几乎难以辨认。

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匆匆的行人不会费心思去研究一块上了年纪的木质招牌,而这样飞速运转的社会也很难给一本书匀出合适的时间。

没什么在这里能引起超过半天的持续关注,所有人都好像在奔跑着前进,所以Finch喜欢纽约。

 

2

Reese走进书店的时候Finch正仔细地核算昨天的营业额,由于某个数字始终不对而紧缩眉头的小个子老板完全没有注意到店里多出了一个人。

不对,是两个。

“我想你一定没有发现拐角那个人正试图把你的一本《纽约旅游指南》放进裤子里偷运出去。”一个低如耳语般的声音从上方传来,声音的主人说着还指了指桌上的监控画面。

被提醒了的Finch有些恼怒地走向书店里的第三个人,努力让自己的声音维持平静和礼貌,“对不起先生,我想您刚刚没有把本店的《纽约旅游指南》放回原位。”

被指控的男人看着面前毫无威胁性的小个子,满不在乎地摊摊手,“怎么,眼镜儿,书店赚不到钱就来讹我么?”

Finch的表情瞬间像被踩到痛处的兔子,耳朵憋得有些发红但又不知道说什么好。和人争辩从不是他的强项。

“看来我得报警了小偷先生,这店里可是装了摄像头的,”刚刚提醒Finch的声音再次传来,不过语气里多了几份警告的意味,“放下书快滚吧,纽约可不欢迎你这样的人参观,监狱倒是可能会喜欢你。”

Finch这时才循声看到声音主人的样貌,这个男人很高,小个子老板要微微仰起头才能看清他的脸,而这张脸在赶走小偷后正在朝他微笑。

他当然知道这个男人是谁,他发誓今早路过甜甜圈店时停在路边的公交上就有这个人的宣传照,只不过真人看上去,呃,更温柔一些。

“世界上有那么多的城镇,城镇中有那么多的酒馆,她却走进了我的”,Finch盯着他随意卷起的黑色衬衫袖口不合时宜地想起《卡萨布兰卡》里的台词。

“你是John Reese先生是吗?”

“叫我John就好啦,”没有半分被认出来的局促,男人的笑容反而扩大了几分,取下架子上那本《纽约旅游指南》随意翻了翻,“虽然这位小偷先生很不讨人喜欢,但我不得不说他挑选城市的口味真是不错。”

“纽约的确是值得一游的地方,Mr Reese。”老板固执地遵循着某种礼仪不愿意对眼前的明星直呼其名。

“你还没有告诉我你的名字,这可不太公平,古板的书店先生。”

“Harold,”矮个子的老板顿了一顿,“Harold Finch。”

最终Reese拿了一本最新的《纽约客》,迈着模特一样的步伐来到收银台前,扬了扬手“Mr Finch,我拿了这本........”

“该死,这茶竟然还是烫的,嘶......”被扬起的《纽约客》不偏不倚地撞翻了Finch每天的早茶,绿色的液体尽数浇在明星的手臂和衬衣上。

Finch瞬间觉得尴尬极了,他有些懊恼地埋怨那家绿茶店厚纸杯的保温效果,虽然他平时一直很喜欢这一点。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Mr Reese,可以到我家去把衬衣换掉,你的手臂也许需要冰敷。我家就在对面……你知道的,对于一个腿脚不便的人来说工作地点和住处紧挨着会比较方便。”

被烫得龇牙咧嘴的明星本能地想要拒绝,但是看到小个子老板紧抿的嘴唇和认真的蓝眼睛,默默地把“不,谢谢”吞回了肚子里。

Finch有些后悔就这么把John Reese邀请到家里来换掉被弄湿的衣服。因为这个有些古板的书店老板想要的“低调”的生活从不包括一个当红明星上身只穿一件白色背心从自家的楼梯上走下来,肌肉的线条全部被勾勒出来,显得健康又有力量。

“冰敷就不用了,我只是被烫了一下不是被烧了,Mr Finch。”Reese勾出一个感谢的笑容,无所谓地甩了甩手臂。

“好。”Finch默默收回了手里用冰包住的毛巾。

“我真的要走了,不然报警的就是我的经纪人了。真的很高兴见到你,Harold。”

“再见,Mr Reese。”

“哦,对了,”在门突然要关上的时候Reese的头突然又蹭进来,“我喜欢你书店的名字,The Library,我想你一定是把店里的每一本书都当成自己的收藏了,真的很棒。”

这个叫John Reese明星人在现实中就像一个普通人,会见义勇为,会被烫得龇牙咧嘴,说话的语气也很友好。

重要的是他也喜欢纽约。

重要的是他注意到了招牌上几乎要被磨平了的店名。

Finch在回书店的路上想到这些,嘴角勾起了一个小小的笑容。

—TBC—


梗是在微博上问@小结巴结巴巴巴吧 讨的~谢谢借梗么么哒~


评论 ( 6 )
热度 ( 70 )
  1. 共1人收藏了此文字
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